HomeMarkets
Individuals
Businesses
AcademyCompany
Download

OSL与MoneyHero达成合作,拓展香港虚拟资产财富产品服务

香港,2025年6月9日 – 香港唯一专注于加密资产的上市公司 OSL集团 (863.HK)(以下简称“OSL”),今日宣布与MoneyHero Limited(纳斯达克:MNY)(以下简称“MoneyHero”或“公司”)达成合作,携手拓展香港地区的虚拟资产财富管理服务。作为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许可的持牌平台,OSL将为MoneyHero提供合规、安全的虚拟资产账户产品接入,共同推动虚拟资产在本地主流理财生态中的普及与应用。

通过此次合作,MoneyHero用户可在平台上比较更多元化的理财产品组合,包括由OSL等受SFC监管机构提供的虚拟资产账户产品,以及保险、股票、银行账户等传统金融产品,帮助用户在一个平台上实现全面且明智的财务决策。此次合作不仅标志着MoneyHero在虚拟资产领域的首次战略布局,也进一步拓宽了其在财富产品服务上的覆盖范围,助力提升香港消费者的整体财务健康水平。

随着香港对虚拟资产的兴趣不断提升,市场对多样化、合规金融服务的需求也日益增长。根据证监会辖下投资者及理财教育委员会(IFEC)的数据显示,2023年有8%的香港零售投资者投资于虚拟资产及相关产品,显著高于2019年的1%;另有11%的投资者表示有意涉足此类产品。此次OSL与MoneyHero的合作,正是积极回应这一趋势,为用户提供安全透明的投资渠道。

OSL首席营销官表示:“我们非常高兴与东南亚地区知名且值得信赖的平台MoneyHero携手合作。我们坚信,提供便捷、受监管的虚拟资产投资途径对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MoneyHero庞大的用户网络以及透明可靠的比较工具,将帮助更广泛的用户凭借知识和信心参与到虚拟资产经济中。”

MoneyHero首席执行官Rohith Murthy表示:“我们非常高兴能够与OSL达成战略合作,OSL是亚洲受监管虚拟资产领域的领导者。此次合作展现了我们作为大东南亚地区众多银行首选的虚拟获客伙伴的独特优势,并将这一能力延伸至虚拟资产市场。我们致力于以可靠透明的方式,为用户提供全面的金融解决方案以及新兴资产类别的投资机会。OSL在监管合规与机构服务能力方面的专业性,为我们拓展该领域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也让我们看到了未来更大规模合作的潜力。”


关于 OSL 集团

OSL集团(港交所:863.HK)作为亚洲领先的合规虚拟金融基建平台,凭借区块链技术构建传统金融与虚拟资产的桥梁,为全球机构及个人投资者提供高效、安全且合规的金融服务解决方案。集团透过持牌平台提供全方位服务,包括:具备深度流动性法币通道及机构级定价的24小时场外经纪服务;协助传统金融机构接轨虚拟资产的综合经纪方案;通过SOC 2 Type 2认证且获高达10亿美元保险保障的托管服务;以及完全合规的零售交易渠道。集团即将推出代币化国债及实体资产(RWA)方案,并筹备建设新一代OSL Pay跨境支付基建。秉持 「开放、安全、持牌」 原则及企业级安全架构,OSL正积极将合规服务拓展至日本、澳洲及欧洲市场,并评估东南亚发展机会,持续引领机构级虚拟资产应用的创新发展。

如欲取得更多资讯,请浏览: group.osl.com

媒体联络

[email protected]

关于 MoneyHero Group

MoneyHero Limited(纳斯达克:MNY)是领先市场的个人虚拟理财比较平台,旗下品牌服务覆盖新加坡、香港、台湾及菲律宾等市场,旗下品牌组合包括 B2C 平台 MoneyHero、SingSaver、Money101、Moneymax 和 Seedly,以及 B2B 平台 Creatory。公司持有马来西亚金融科技公司 Jirnexu Pte. Ltd. 的股权,该公司是 Jirnexu Sdn. Bhd. 的母公司,而 Jirnexu Sdn. Bhd. 是马来西亚最大的 B2C 运营平台 RinggitPlus 的运营商。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与超过 290 家商业合作伙伴紧密合作,拥有超过 620 万个每月独立用户访问量。公司由 PayPal、Palantir Technologies 和 Founders Fund 联合创始人 Peter Thiel,以及香港企业家、盈科拓展集团创办人、主席兼行政总裁李泽楷先生支持。了解更多关于 MoneyHero 如何推动亚太地区虚拟经济的信息,请访问: www.MoneyHeroGroup.com MoneyHero 查询联系方式:

投资者关系

MoneyHero 投资者关系团队

[email protected]

媒体关系

MoneyHero 公关团队

[email protected]


免责声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并未持有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颁发的任何牌照,亦不从事《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所界定的任何受规管活动。本新闻稿仅供信息用途,不构成、亦无意构成向香港公众提供任何证券、投资或其他受规管服务的要约或邀请。

([1])投资者及理财教育委员会(2023年)。《2023年零售投资者研究》。取自: https://www.ifec.org.hk/web/common/pdf/about-ifec/retail-investor-study-2023.pdf